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2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金銀保監罰決字〔2019〕23號)顯示,浙江眾正保險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不連續。依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八十八條,中國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對公司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浙江眾正保險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全國性、綜合性的保險公估機構,總部位于浙江義烏,注冊資金1000萬元,系金華地區首家保險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東為王釗,認繳出資額800萬人民幣,持股比例80.00%。
《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八十八條規定:保險公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或者未按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
(二)違反規定動用職業風險基金或者未保持職業責任保險的有效性和連續性;
(三)未按規定設立專門賬簿記載業務收支情況。
以下為原文: